2020-06-03
108年秋季营业车汽燃费于9月1日至9月30日开徵,缴纳通知书已于8月21日寄发,高雄市区监理所陈崑山所长提醒,营业车秋季汽燃费缴纳期限为9月30日,请车主利用多元缴费管道按时缴纳,以免逾期受罚。
汽燃费缴纳方式多元,除了持缴纳通知书至金融机构、邮局或超商缴纳外,也可利用监理服务网线上查询后,以信用卡或金融帐户转帐支付,或是拨打语音电话以金融卡转帐缴纳,另外也可以先向监理机关申请委託转帐代缴服务,每年3月31日、6月30日、9月30日、12月31日,由指定金融机构帐户约定缴纳,既简便又快速,节省您宝贵的时间。
若要询问其他汽燃费相关问题,请洽高雄市区监理所企划及裁罚科361-3161转分机401~408,将有专人为您解答,敬请多加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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